运动品牌斯凯奇又因涉嫌专利侵权被告上法庭。据悉,斯凯奇曾屡次陷入“山寨”纠纷。业内专家认为,虽然斯凯奇目前的业绩较好,但经常陷入此类纠纷难免会对其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将斯凯奇诉诸法庭的是中国台湾企业冠德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提起诉讼,称斯凯奇在中国的运营方斯凯奇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侵害了其发明专利权,目前济南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此次涉案专利名为“具有层次感发光效果的提花结构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0610086745.X)。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显示,该专利申请人为冠德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期是2006年6月20日,公开(公告)日为2007年12月26日,获得授权的日期为2009年7月8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斯凯奇首次卷入专利纠纷,实际上,近年来斯凯奇与耐克、阿迪达斯的专利纠纷接连不断。
2014年,运动品牌匡威(2003年被耐克收购)称自己拥有的中底设计专利被斯凯奇侵权。此案经历了多次重审。第三次判决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斯凯奇旗下的 Twinkle Toes 与 BOBS 系列鞋款的中底设计没有侵犯到匡威 Chuck Taylor 鞋款的专利。
2015年9月,阿迪达斯起诉斯凯奇,称斯凯奇的一款球鞋Onix涉嫌抄袭其运动鞋代表作“小白鞋”(Stan Smith),并在2016年2月的一审中获得胜诉;二审于2017年5月在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开庭,最终维持了原判。
2016年7月,阿迪达斯起诉斯凯奇的一款儿童鞋Mega Blade侵犯其两项涉及刀片式缓震结构(Springblade)的美国专利。阿迪达斯诉称,刀片式缓震结构是一种拥有三年历史的设计,请求法院签发预防性禁令。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今年9月30日,耐克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对斯凯奇提出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涉案共计12项外观设计专利,与耐克Air Max 270和VaporMax有关。目前该案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斯凯奇中国相关负责人采访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尚未回复。
中国商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斯凯奇部分门店,销售人员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斯凯奇的外观完全是“自主设计”。
而耐克的销售人员则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很多运动品牌的鞋会“照搬”耐克的设计,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抄袭情节非常恶劣,耐克会追查到底。
此外,服装行业专家刘亮向中国商报记者坦言,斯凯奇之所以屡次被告,主要是因为斯凯奇在全球的销售额比较高,实力紧随耐克、阿迪达斯,如果耐克和阿迪达斯对其抄袭行为置之不理,任由其肆意“山寨”,将会严重影响这两家公司的利益。
刘亮认为,斯凯奇经常陷入抄袭风波,极大地损害了自身品牌形象。尤其在中国市场,现在的年轻人对于抄袭行为嗤之以鼻,斯凯奇应该将目光放长远,加强自主设计与创新,才能提升消费者对其品牌的好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