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资本邦讯,摩登大道(002656.sz)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摩登大道称,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000万元(未含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摩登大道称,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为“st摩登”,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5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摩登大道表示,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被担保人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同时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力求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事项的担保责任,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摩登大道还发布了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出具的编号为“0835574”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由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林永飞与周志聪存在借贷纠纷,周志聪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诉讼求如下:
(1)判令林永飞向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8年4月26日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为2,250万元);
(2)判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以上各项暂合计12,250万元整)
摩登大道还指出,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同时擅自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相关承诺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担保行为尚未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经公司核查,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审批程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法定代表人林永飞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的个人越权代理行为。
摩登大道表示,公司将委托律师处理本次因担保行为而产生的诉讼事宜,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环节,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合法合规意识,规范公司治理,避免有关行为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