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要求贵人鸟结合非标意见、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问询函中提到,对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要求贵人鸟补充披露:(1)2018年度新增直营店在报告期是否继续经营、是否变更门店类型并说明原因;(2)结合贵人鸟品牌存货规模、库龄分布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将部分门店销售模式由类直营模式变为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3)进一步说明2018年末将贵人鸟品牌销售由经销模式转变为类直营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类直营模式及经销模式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成本结构,说明加盟店毛利率高于直营店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未来是否采取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