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的教育理念在西方儿童教育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无论其教学体系,还是儿童在园在校细节,都充分做到发挥幼儿个性,在娱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娱乐。
其实中国古代就注重乐教的教育理念,25世纪前的孔子就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教育真言,把乐教作为育人的终极教育;赞颂“尽善尽美”的《韶》乐,把文质俱佳的作品作为乐教的范本;把体验和陶冶情感作为乐教的重心。孔子的乐教观是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深邃而广博的智慧。
其得意弟子颜渊就是以学为乐的典范。孔子称赞他为:“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我们认为,孔门弟子的乐学与其老师孔子的乐教有着直接的联系,即所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其弟子颜渊就曾喟然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这充分阐明了乐教对乐学的重要影响。
乐教师,颠覆传统儿童乐园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和娱乐合二为一,旨在利用精彩的娱乐设备、趣味的互动游戏、生动的情景体验、丰富的乐教功能,让孩子在玩乐中激发兴趣,拓展心智,达到锻炼想象力、创造力、实践能力、社交能力的目的。
乐教,顾名思义,即寓教于乐,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 教师乐教,学生乐学,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活动。实施乐教不仅能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乐教概念虽然近十年来才出现,但寓教于乐的思想却由来已久,源远流长。
奥乐奥,作为“新一代乐教园”,凭借独家开发的“德智体美劳”五维乐教系统,打造乐教产业创新实践基地。在尊重经典思维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整合,形成“师德为重、孩童为本、寓教于乐”的乐教师考核标准,成为全球幼教领域公认的综合评价标准。是由中国儿童乐教产业协会和中国儿童乐教师联合会共同认可的乐教师资质认证中心。
中国儿童乐教产业协会
中国儿童乐教产业协会,是由从事儿童乐教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在团结和组织有志于儿童乐教产业科学研究与实践的人士,研究和探讨儿童乐教产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探索新一代儿童乐教产业的科学发展之路,为繁荣儿童教育,促进儿童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作出贡献。
业务范围涉及开展儿童乐教产业的科学研究;为儿童乐教产业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信息咨询和实验样本;组织儿童乐教产业改革实验成果的评价、鉴定和推广;开展儿童乐教师培训活动等。
中国儿童乐教师联合会
中国儿童乐教师联合会同样是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民间社团组织,是儿童乐教产业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坚持以“寓教于乐”为指导思想,彻底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团结组织广大儿童乐教研究工作者,开展儿童乐教教学研究与创新活动,促进儿童乐教科研人才的共同成长,促进我国儿童乐教事业的持久发展。
核心理念
1、围绕教学任务开展工作,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会员之间的团结与友爱。
2、交流乐教经验,探索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加强科研合作,促进不同学科,不同研究领域之间的交叉渗透与交流:开阔视野,不断提高教学、科研与学术交流水平,促进乐教事业的持久发展。
3、组织适合公司内职工及加盟商特点的各种联系活动,乐教交流平台,提升公司凝聚力。
4、积极开展对外联系,扩大社会影响,使社会各界关心乐教事业,重视乐教讲师的培养与成长。
5、积极宣传中国乐教产业研究成果,吸收会员、建立儿童乐教人才库等。
会员权益与义务
1、申请加入本联合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认联合会章程,愿意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事业心强,勇于开阔创新,有教育实践经验、遵纪守法;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的社会人士;
4)有加入本联合会意愿,并参与其中工作。
2、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
1)优先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2)监督联合会各项工作,对联合会的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
3)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获得本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5)每年年初举行仪式,欢迎新会员加入和老会员退出。
3、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热爱乐教师联合会事业,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3)支持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联合会委托的任务,积极为协会提供各种信息,为联合会活动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