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鹅”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加拿大鹅用“双标”行为把自己送上风口浪尖,央视评论员对此表示,加拿大鹅不该在中国傲慢昂头。12月2日下午,加拿大鹅公司向上海市消保委递交了情况说明函。(相关链接:***!“加拿大鹅”递交情况说明!上海市消保委发出灵魂三问,为何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
12月2日下午4点半,上海消费者贾女士来到了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专门店,与店长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门店终于同意对羽绒服进行退货退款。(相关链接:***视频!“加拿大鹅”退货、退款了!)
事实上,除了加拿大鹅,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被中国消费者追捧的其他国际品牌,在售后服务上,也存在内外有别的现象。
消费者 马女士:之前我在加拿大待了8年,买完东西之后退货的时候,只要给出合理的理由就给换了。在国内之前买比较高端的包,有开线的情况,店里就以各种理由不给换。
鉴于一些消费者的经历,记者就横向对比了几个品牌在中国的销售政策。比如知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在中国大陆是7天内可以退货,30天内可换货,但是在美国、加拿大就可以30天内退货。
记者注意到,该品牌在这些国家退换货政策的最后,还专门标注了这样一句话:全球任何一家门店都接受退换,但不包括巴西、中国、哥伦比亚等地区。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李玉梅:其实最早奢侈品在国内写的就是一经售出概不退货,这样的标识,所以在中国早就有这样的现象,过去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双重标准这个问题,首先是形式上的,而实际上,这个双重标准在法律的规定性上有一些差异。
然而,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心理上,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明确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李玉梅:法律从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消费者***保护法》当中应该是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武器,目前其实在买卖关系当中,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之间,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第二步就是我们要意识到哪些是不合理的,比如提到的无效格式条款。
近年来,随着中国消费市场吸引力的不断增强,不少国际品牌纷纷落户。一边大赚中国消费者的钱,一边对中国消费者区别对待。面对一些国际品牌的双重标准,法律学者认为,消费主权意识的觉醒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