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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为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将在4月至6月组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展2017年第一阶段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抽查。
据了解,本次抽查商品的范围是从我黑龙江省各口岸进出口的商品。进口商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进口商品集散地和收用货单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其中,进口商品包括吸湿速干服装、儿童服装、童鞋、防水性服装、羽绒服、抗菌服装;出口商品包括电动平衡车、小家电。
抽查中,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