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明确,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条例》政策重点解读
@求职者
●个人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
●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用人单位
●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各级政府
●国家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合理流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不得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特殊”招聘要求并不少见
在江苏苏州市区的一处人才市场,来自扬州的刘小姐正在一家制造类企业的展位前,打算应聘出纳会计,然而招聘条件中的几个字让她感觉很刺眼:“本地人优先”。“我觉得这个职位关键看的是能力,和哪里人没啥关系,感觉被地域歧视了。”
事实上,类似带有歧视色彩的招聘信息并不少见。
一家国有人力资源市场招聘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尽管他们一直加强对歧视类招聘信息的筛查,但提出“特殊”招聘要求的企业还是有。“比如像财务,一般会要求招聘本地人,企业会觉得更加可靠,不容易跑路。司机找本地人觉得比较稳妥。”而销售、餐饮服务类企业则偏向招聘女性。这位负责人还曾碰到过一家企业在招聘业务代表时要求:“能喝酒、能应酬,限女性。”
B
去除“隐性歧视”任重道远
随着《条例》的实施,类似“杨小姐”的求职经历有望转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违反上述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条例》的颁布,首要解决的是市场体系的统一性问题,通过立法的手段,确认原来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改革的成果,推动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动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对于《条例》发布,有业内人士认为,《条例》实施后对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就业公平将起到重要作用。但也有人指出,“很多企业嘴上说着一视同仁,但招聘过程中,却有太多‘正当’理由不录用你,而且说得合情合理。隐形歧视恐怕依然难以避免。”
对此专家认为,要消除就业歧视,随着《条例》出台,执法必须到位,引导企业在用工上一视同仁。一个只求短期利益,不能全面、客观考察人才的企业,是走不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