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夺得第一块金牌的孙杨,领奖时穿的是个人签约品牌361°服装;8月20日,第二次走上领奖台的他,穿的是中国体育代表团规定的统一领奖服安踏服装(安踏是中国奥委会长期赞助商),但身披国旗盖住服装和标志,并且用国旗贴纸贴在胸前安踏标志上。
笔者写作本文的时间,是8月21日下午。当晚,孙杨还有比赛,很可能再次走上领奖台。这次,他以怎样的形象示人,读者看到本文时,答案早已揭晓。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他穿什么、披不披国旗,安踏和361°两家公司,注定会有一方不满。
这两天,关于这事儿,有批评孙杨无视规则的,也有为他辩解的。笔者不想、也没有能力断个是非,只是认为,这方面的纠纷,有关方面可以也应该预见到,也该提早有个说法。
之所以说“应该预见”,是因为近年来这种纠纷很多,国际赛场的不提,单国内就不少,其中易建联“脱鞋事件”影响较大:2016年11月2日CBA联赛第2轮,CBA联赛和赞助商要求球员穿李宁球鞋上场,签约耐克的易建联表示“脚部不适”,将李宁球鞋脱在场边。此次亚运会,除了孙杨,林丹等明星运动员也有个人签约品牌,不难预见会有这方面的纠纷发生。
头一天穿361°,第二天穿安踏披国旗,可见,孙杨以怎样的形象上领奖台,之前未有明确说法。由此也可以推断,有关方面对纠纷没有预见,或者预见了却没有预案。这是有负面效应的。眼前,纠纷对运动员参赛,多少会有影响;长远,可能破坏赞助商和中国奥委会以及运动员之间的合作关系。
穿什么品牌服装上领奖台,真的无解吗?易建联“脱鞋事件”发生后,经多方协调,特许易建联和郭艾伦穿耐克球鞋出场比赛。商业赞助,说到底是利益。各方利益平衡了,责权利统一了,也就不会有人不满。关键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工作,要有人去做。
这一事件,首要的问题是:谁给谁“让路”?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比赛,个人合同为国家层面合同“让路”,这点无可争议——同一个国家的运动员,穿不同服装领奖,的确有些扎眼。
“让路”问题解决之后,其他问题都可以谈。孙杨不穿361°服装了,却遮盖了安踏标志,安踏对此不满。不知道它与奥委会的合同对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明确不能遮盖,孙杨那么做的确不妥;如果没有明确,提前明确就好了。因为可以遮盖和必须露出来,不同条款约定,赞助费该有不小差别。再比如,孙杨和361°之间的合同,是“买断”孙杨,只能展示其品牌,还是特殊情况下允许例外,也可约定更细一些,赞助费也会因不同约定有差别。不同合同条款之间有冲突的,有关方面可以通过协调,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调整。总之一句话:孙杨穿什么服装上领奖台,可以有解,只是之前工作不到位,导致目前纠纷。这是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