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奇(01353)公告,公司自2018年11月底起一直就(其中包括)延长其授权(其于2018年12月31日失效)以及有关递交重续上市申请的暂定时间表与中州国际融资进行磋商。由于公司拟继续进行收购事项,公司正积极寻求其他机会,包括就收购事项委聘新保荐人。
尽管公司并无于2018年12月26日递交重续上巿申请,等候递交重续上市申请期间,联交所仍在审查公司上市申请。于公告日期,概无递交重续上市申请时间表。确定有关递交重续上市申请时间表将取决于就收购事项委聘新保荐人及编制目标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资料而定。于公告日期,并无就2018年审计与目标集团申报会计师签订任何授权。
自12月份公告日期起直至公告日期,涉及集团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无重大进展。于公告日期,有两宗涉及集团民事诉讼尚待相关中国法院判决:
于2014年7月,原告人就一宗有关由原告人向集团授出一笔贷款民事诉讼获判胜诉,集团其后于2018年11月就该民事诉讼向中国法院申请上诉;公司就一宗2014年有关雇佣纠纷民事诉讼获判胜诉。公司知悉原告人于2017年11月就该民事诉讼向中国法院申请上诉。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