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莱尔斯丹控股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3个月(2018/19财政年度第4季度)集团未经审核零售业务营运数据,以及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年度(2018/19财政年度)营运业绩预览。
公告显示,零售业务于2018/19财政年度第4季度,集团自营零售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录得总销售下跌29.9%,同店销售下跌17.4%。集团电子商贸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录得总销售下跌4.1%。
于2019年2月28日,莱尔斯丹集团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共设有526间零售店铺,较去年同日店铺数目净减少161间。其中包括位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的464间自营店铺,以及位于中国内地的62间特许经营店铺。
公告显示,莱尔斯丹预期与去年同期之股东应占净利润人民币5967.6万元相比,集团于2018/19财政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净亏损。
由于(1)需要在内地零售市场进行零售店铺整合,导致总零售销售减少;(2)改变零售价格的定价策略,而引致毛利率录得下跌;及(3)去年同期因出售一项可供出售财务资产权益而录得人民币3313.1万元的非核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