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京东开放平台新增了《京东新通路业务管理规则》,该规则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于2019年4月4日生效。
据了解,该规则主要面向为京东新通路平台上的商家,京东新通路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受影响。
规则中表明,商家若想入驻新通路平台,需符合《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以及京东开放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相关要求等。同时,商家必须开通京东钱包,并将京东钱包账户作为仅有的结算账户。
了解到,京东新通路平台主要采取B2B的经营模式,为全国线下中小门店和企业用户提供货源和服务。
规则中还表示,新通路商家是指在京东新通路平台经营的第三方商家,分为POP商家和联合仓商家两部分。
联合仓商家多是快消行业中的中小经销商和批发商,以乡镇为至小布设单位,与新通路在产品供应、仓配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帮助新通路服务半径3-5公里内的终端客户。联合仓商家允许个体工商户入驻。
同时,规则表明,商家申请店铺名、子域名等信息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一旦违反规定将对涉事商家进行处理,且有权在商家管理系统或卖家论坛等位置公示。
京东强调,如果商家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相关要求、发布新通路业务未开放类目的商品、不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等行为,新通路有权下架、删除商家所发布的相关信息。
此外,规则中说明,京东新通路平台商家的行为若发生在新规生效之日之前,则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生效之日以后则适用新规。